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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县人民医院关于招聘 合同制医生考试的公告

来源:抚松县人民医院 发布日期:2024-11-12 09:38:21

抚松县人民医院关于招聘
合同制医生考试的公告

 

为了抚松县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缓解目前医院临床医生人员紧张情况,及时补充和培养后备人才,经请示抚松县卫生健康局同意,抚松县人民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床和影像诊断医生。本次招聘为医院内部聘用,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不纳入医院编制。

根据医院科室发展实际需要,拟招聘临床医生8人,放射线诊断医生1人,电诊科诊断医生1人。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

(二)岗位条件

1、临床医生岗位

1)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男女不限,年龄30周岁以下1994年11月1日后出生),免笔试。

2)全日制专科学历,临床医学专业,男女不限,25周岁以下1999年11月1日后出生);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者,年龄限制在30周岁以下1994年11月1日后出生),均需参加笔试和面试。

3)实用型人才:专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男女不限,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日后出生)。近两年连续从事临床医疗工作者,可免笔试。

2、放射线诊断医生岗位

1)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影像学专业或临床医学专业,男女不限,年龄30周岁以下(1994年11月1日后出生),免笔试。

2)全日制专科学历,医学影像学专业或临床医学专业,近两年从事医学影像学专业,男女不限,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4年11月1日后出生)

3)实用型人才: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专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或医学影像学专业,连续从事CT或核磁诊断工作2年以上,男女不限,年龄40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日后出生),免笔试。

3、电诊科诊断医生岗位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影像学专业,男女不限,年龄30周岁以下(1994年11月1日后出生),免笔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被征信部门认定不良记录者;

3、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原则

依据医院招聘的相关规定,实行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考录原则。

三、招聘办法

1、发布信息

通过微信平台:抚松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抚松县人民医院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

2024年11月152024年11月19日,考生到抚松县人民医院人事劳资科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网上学历查询证明(以中国高等学校教育信息网为准);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者,需提供原件,复印件,白底2寸照片1张;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证明;同时还需要提供征信证明。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相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报名地点:抚松县人民医院5号楼5楼人事劳资科

报名及咨询电话:0439—6225387

3、资格审查

由抚松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保报考人员与本公告中所要求专业、条件相符。对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四、招聘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方式进行。

1、笔试不设置录取分数线,不设置开考比例,从最高分开始录取。

2、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3、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24年11月23日下午14点,如有变故,另行通知。

②、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最终结果将在抚松县人民医院网站及电子大屏上公布。

5、根据考生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选数1:3比例依次确定拟面试人选。拟面试人选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拟面试人选面试满分100分。

6、总成绩为笔试和面试之和,笔试占60%和面试占40%免笔试的人员面试成绩计为总成绩),总成绩设及格线为60分。按总成绩排名择优依次录取。

7如果考生分数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有放弃者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向下录取。

、体检和聘用

拟聘人员由抚松县人民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人员,按医院相关规定进入试用阶段,试用期3个月,合格以后,签订劳动合同。

六、入职后其他福利待遇

1、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试用期结束,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后,可享受3年每月500元的生活补贴。

2、完成规范化培训的临床医学类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试用期结束后,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及10年以上工作协议的,给予5万元生活补贴。

3、临床医学类硕士研究生,试用期结束后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及10年以上工作协议的,给予8万元生活补贴。

4、临床医学类博士研究生,试用期结束后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及10年以上工作协议的,给予10万元生活补贴

七、其他事宜:

1、有工作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时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凡考试作弊者,取消本次招聘资格。

3、招聘后,在试用期内如发现或发生弄虚作假、违法违纪、医疗差错和事故的,取消本次招聘资格。

4、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录取人员必须在办理录用手续15日内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否则不予录用。

5、经参加医院考试未被录取者,进入抚松县人民医院医疗人才储备库。

 

 

抚松县人民医院

 

20241112




招聘信息附件/Upfile/file/20241112/20241112093922302230.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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